(1)受利益驅動, “造假”現象嚴重。
某省消防部門與公共安全技術質量監督檢測站一起,對全省已投入使用的建筑消防檢測設施進行了檢查抽測,結果顯示:合格率僅為25%;75%投入使用的建筑消防設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問題。
某市一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的商場,消防檢測設施還沒有進行調試時,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檢測報告就已出來了。當消防部門當場進行測試時,發現消防控制室的啟、停泵及聯動功能根本沒有測試,管網也沒有水。
某省安裝了建筑消防設施的5000多家單位發生的火災中,建筑消防設施發揮作用的不到1‰。
(2)市場管理無序,社會競爭不規范。
(3)法律地位模糊,發展方向不明。
(4)專業人才缺乏,隊伍素質不強。
(5)收費價格偏高,行業服務不到位。